狂飙剧照
在“剧带人”的良性效应下,《狂飙》中的张译、张颂文、贾冰等一众演员收获了极大的关注度。老戏骨们自不必多说,主角团中唯一一位90后,饰演“孟钰”的李一桐也是丝毫不怯场,演得了原声爆发戏,接得住实力派的招,表现可圈可点。
一部好剧会给演员带来什么,一个演员又能为角色付出什么?关于《狂飙》,关于“孟钰”,关于自己……这一次,李一桐有话说。
这个记者不好演
“精雕细琢才能让观众共情”
“以往的角色里面没有过记者这个职业,了解也少,所以在这方面比较虚。”无妨,底气不足,就用足够的案头工作将自信心填满——这是李一桐一以贯之的创作方法论,“你越去了解这个人物,就会抓得越准确。”
在拍摄前期,她深入观察了这个行业,并且总结出了一个画像来:“早些年间,好多暗访记者会走到坊间,甚至乔装打扮成不同的人群,比如那种走街串巷卖东西的人、乞丐、吧台小姐。我觉得暗访记者就是百变人,得装啥像啥,才能有效地去获取信息。”
《狂飙》视频截图前期的孟钰又彪又勇,爱憎分明嫉恶如仇,敢于徒手掌掴流氓。用李一桐的话来说,“标准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而且前几集她一直在打安欣,就显得更彪,但是这个度得把握好。”相比前期的外放,到了饰演后期40+的孟钰时,李一桐开始往回收,寻找人物身上的松弛感。
“演20岁到40岁的时候,不要刻意地去做一些改变,故意去演老成稳重。丰富的人生经历才能让个人气质到达松弛,说话的语气神态,对事对人的状态看法,都是自然而然的。”
狂飙剧照。受访者提供难能可贵的是,即便角色跨越时间长,表演难度大,李一桐还是保持住了自己的节奏,重头戏也完成得可圈可点。在《狂飙》中,孟钰跟踪贩毒人员想要顺藤摸瓜,结果反被绑架。被解救之后,她产生了强烈的应激反应。
从不自觉抽搐的肌肉、翕动的嘴角、转动的眼球,到神经质的碎碎念、哽咽的哭腔,李一桐将“劫后余生”的情绪演绎得淋漓尽致,这段实打实的演技高光,也是她心目中最难挑战的一场戏。
《狂飙》视频截图“受刺激之后,孟钰产生了一种生理反应,所谓的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它呈现的那种反应是你无法自控的。”李一桐认真剖析着自己的思路:“因为我从来没被绑架过,也没有被歹徒谋杀过,不知道激动的情绪应该到达哪个份上。所以那种应激反应需要你多去琢磨,多琢磨,才能呈现出让观众共情的一场戏。”
对阵戏骨不怯场
“我进入了一个顶级叔圈”
人物横跨21年,历经三个时代,前后个性差异极大——如果说这三个前提已经将“孟钰”一角拔高至难以挑战的高度,那么和张译、张颂文、张志坚等一众实力派的对手戏更是容易让年轻演员打退堂鼓。对此,李一桐却表示,“我太兴奋了!”
“我的天,因为里面所有的前辈演员,我觉得我进入了一个顶级叔圈。我好兴奋,你知道吗?”李一桐回忆起自己当时跃跃欲试的状态:“还没开机的时候,我就盼着跟他们每个人都有对手戏。我去求导演,我说我跟张颂文老师有对手戏吗?能不能这里有,跟那个老师有没有,他说你渴求度怎么那么高,我说,你不懂,我太兴奋了。”
《狂飙》视频截图此前在《鹤唳华亭》中,李一桐和饰演孟钰父亲“孟德海”的张志坚及其他几位演员虽然有过对手戏,但场次不多,希望能在《狂飙》中将遗憾弥补回来,“跟前辈演员去对戏的过程当中,他会给你很多灵感,他会指出自己的想法,但不会强加于你。他会让你‘吃’进去,吃进去可能就打开了另外一个开关。”
在《狂飙》的拍摄中,张译可能是打开李一桐身上最多开关的人。安欣和孟钰由前期的青梅竹马、打打闹闹,到后期的爱人错过、分道扬镳,令人唏嘘不已。而提起和张译演对手戏的感受,李一桐则直言,“特别过瘾,已经过瘾到了一天拍24个小时,都觉得亢奋的那种状态。”
《狂飙》视频截图不过,对于和张译演CP这件事,一开始的李一桐还是有些担心,“最初肯定是有压力的,但是他本身就有经验,而且戏那么好,所以我把压力变成了动力。”
有观众调侃,安欣是孟钰的“人肉沙包”,经常被小拳拳捶胸口。就连李一桐本人也自我吐槽,“我怎么常常‘揍’他,我都服了”。
确实,在剧中,安欣总是被孟钰单方面“伤害”。两人在酒吧久别重逢的那场戏,孟钰一巴掌呼向小混混,却错手打到了安欣脸上,两人面面相觑的这一幕逗乐了不少观众。
《狂飙》视频截图面对记者“真打还是借位”的灵魂提问,李一桐皮了一下,“你猜?其实没有。这一巴掌那么响就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配合,我打上去的距离一定要把控好,张译老师经验足,他配合起来就会显得更真切了。”
不过,虽然剧里揍得很“过瘾”,但李一桐所说的“特别过瘾”可不是这回事。“那种过瘾存在于我们即兴的碰撞当中,会出来新的不同的东西。比如说我打完他那一巴掌,他拉我走之后的那些话和反应,在本子里都是没有的。”
“你觉得整个人是亢奋的,在接收很多新的东西过来,而不是说我在底下做好了功课,按照原句原点来去处理它,去背它。现场一切都是打破的,都是不可控的,跟老演员老前辈合作的那种新鲜感和亢奋感,会给你带来不同的感受。”
不破不立
停止内耗一路“狂飙”
“在演艺生涯中,对你意义最重大的三个角色是?”
“黄蓉(《射雕英雄传》)、晚媚(《媚者无疆》)和陆文昔(《鹤唳华亭》)。”李一桐几乎没有犹豫地回答。
武侠、言情、古装权谋,无论是题材还是人设,都和“孟钰”不沾边。对李一桐来说,2023是不破不立的一年。一方面,“孟钰”是她一反往常戏路的大胆尝试;另一方面,李一桐参与的某档演技选拔类综艺播出,看似游刃有余的表演下,隐藏着她重塑自我的勇气和决心。
演员写真。受访者提供“以前这种竞技类的东西,需要用高低分去评比的事情,我会抗拒。我不愿意去接受这样不可控的局面,会有一些担心和惧怕。”李一桐坦言,“不接戏的这几个月里来,我的想法有所改变。2023年,我一直在跟自己说,不破不立。不打破一个陈旧的自己,就没有办法去建立一个新的自己。”
2022年末,李一桐的工作停滞了几个月。学习新的舞种和乐器、报个班锻炼身体、在家看看电影和书、参加同学聚会,带家人去旅行……在经历了“自己和自己玩”的阶段后,她迎来了焦虑期。
“我是一个比较会转弯的人,当下碰到问题,我不会一直问怎么办,我下意识想的是,我能怎么样?”和甜美的外表截然不同的,是李一桐性格内核中磅礴的力量感,“如果每天在家里面焦虑,就像骑一个小木马。我也在动,我也在努力,我嘴里也在嘚吧嘚,但是无济于事。因为你骑的是木马,你没有在前进,你在内耗。比如说我停滞了几个月没有去拍戏,你要么解决,要么接受,不要做无用功。”
演员写真。受访者提供度过焦虑期之后,李一桐开始尝试接受新鲜的事物,打破舒适圈,“人在停滞的时候会思考很多问题,我习惯于把很多焦虑和内耗变成动力。第一步就是要打破自己的舒适圈,我愿意去打破,也想尝试更多的可能性。”
在大众的评判标准中,颜值高的年轻演员头顶都悬着一个天秤,“偶像”和“实力”的砝码分列其上。而《狂飙》之后,李一桐头上的天秤,无疑逐渐在往“实力”一侧倾斜。
“你觉得在演员这条赛道上,李一桐最大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相对多元化,不拘泥于同一类别。”李一桐说:“我对表演有非常强大的欲望,所以必须时刻充实自己。直面问题,多去感受生活,感受自己的内心,还有很大的空间正等着我去摸索,去进步。”(完)
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