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腾蛟:共产党员关键时刻得站出来******
“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装车间焊工、高级技师张腾蛟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张腾蛟主要从事鼓风机、透平压缩机工程管路焊接工作。从入厂第一天起,他就决心做最好的技术工人。他虚心向师傅们请教,时常下班后在车间自制的工装架上反复练习到深夜。在练习仰板手工电弧焊的过程中,雨点般的“焊豆子”烫漏工作服烫到肉里,身上的烫疤见证了他焊接技术的不断提高。在沈阳市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他连续两届获得焊工组冠军,并改进了有关操作手法。
“干就干好,追求更好。”张腾蛟参与了多台国产化首台套重点大型项目压缩机组的工程管路焊接工作。有的高压、厚壁不锈钢管里的介质不是有毒有害就是易燃易爆,还有的非常珍稀,焊接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张腾蛟摸索总结出“熔池下沉法”等操作方法,将车间管路焊接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他创造了焊接管路X射线探伤一次合格无返修的纪录,到目前为止,他焊接的数百条管路没出现过质量事故。
多年来,张腾蛟不断创新,完成提案改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213项,改进总结操作方法5项。其中仅回油管路改造工程一项,每年就为企业节省至少300万元资金。
张腾蛟常说,不能让“绝活”绝了,要让“绝活”活了。他把经验和技巧毫无保留地传给徒弟,他的8名徒弟中,高级技师5人、高级工程师1人。以张腾蛟为领创人的国家级劳模创新工作室以技能传授和技术攻关为主要目标,为提升员工技能和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今年上半年,沈阳发生新一轮疫情,张腾蛟响应集团“抗疫情,保生产”号召,主动要求留守在单位,进行4台份某海上平台压缩机组的抢制工作。工期紧张,机组台份多,管路结构复杂,工作量大。因为疫情,整个车间只有他一个焊工,每天焊接工作量是平时的4倍多。经过20天的昼夜奋战,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配焊工作,用行动让党徽在一线熠熠生辉。(辽宁日报记者 赵英明)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