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出台 释放促进品牌消费积极信号******
强信心·开新局|《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出台 释放促进品牌消费积极信号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潘洁、谢希瑶)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释放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品牌消费的积极信号。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老字号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是我们做好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2月1日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春节假期,老字号的线上消费保持比较快的增长速度,餐饮外卖消费同比增长13.5%,拉动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8%,成为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提出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守正创新发展,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振发展信心,加快品牌培育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盛秋平表示,在出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支持举措,汇聚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升老字号文化内涵和供给品质。持续办好“老字号嘉年华”,推动举办老字号博览会,聚焦传统节日,统筹线上线下,推动老字号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百姓生活。
“消费是最终需求,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盛秋平说,商务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活跃节日消费市场,拓展线下消费场景,探索发展直播电商,打造更多新消费场景。
国家发改委:企业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 优化外债结构******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0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显示,企业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结合实际需要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国际收支状况等,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合理选择金融市场工具有效规避和对冲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办法》还提出,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中新财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